近日,有网友在奥一网上发帖称,检察院官员余某与保姆有染,被妻子发现后竟将妻子打伤,法医鉴定显示为轻伤,但公安迟迟未予立案调查。 近日,有网友在奥一网上发帖称,检察院官员余某与保姆有染,被妻子发现后竟将妻子打伤,法医鉴定显示为轻伤,但公安迟迟未予立案调查。南都记者院了解到,余某系职工身份,并非检察官更非办案人员。警方则表示,第一次法医鉴定后,他们怀疑女子的伤系陈积伤,因而多次联系女子配合再做法医鉴定,但遭到拒绝,由于无法确定女子的伤情,因而无法立案调查。 女子称时常遭家暴 涉事人余某,1958年出生,妻子丘某,1968年出生。两人均为二婚。根据丘某的介绍,两人在2004年结婚,婚后育有一子,目前七岁。 丘某就告诉南都记者,余某一直都有对她进行家暴,2014年她还曾就此到余某的单位去反映情况,在单位有关人员的调解下,余某写下保证书。南都记者看到一份注明为2014年8月28日余某签名的保证书。余某单位一名人士证实了此事。 不过丘某就表示,余某还是经常对她实施家暴。丘某的邻居也表示,曾多次在夜间听到余家传出女人的尖叫哭闹声。 丘某介绍说,今年经他人介绍请了一位住家保姆。开始余某多次希望辞掉这名保姆,对保姆非常苛刻。今年6月份,她离家四天回来之后,发现双方关系和谐,吃饭时相互夹菜。 连日观察后,她在7月11日与保姆正面谈及此事,保姆则低头不语。她在当日将保姆辞掉。 丘某在事后曾发短信给该名保姆,保姆则回短信称,“老板娘你不要没完没了,事情就过去了,你不好好维护你自己的家庭吗?” 丘某认为,保姆的言外之意,显然是表达她与余某的暧昧已成往事。南都记者昨日联系上该名保姆。不过该名保姆则否认与余某有发生关系,并认为是丘某太过多疑。 法医门诊要求再做一次鉴定 丘某介绍说,辞掉保姆当晚,她追问余某直到次日凌晨,希望余某承认错误。丘某称,余某对其实施了暴力,过程中多次表示,“难道你不知道我是干哪行的”。 此案发生后,南山公安分局高新派出所接报出警,并出具委托鉴定书,让丘某去做伤情鉴定。一份由南山公安分局法医门诊作出的法医鉴定受理回执显示,丘某的伤势被评定为轻伤一级。 不过丘某表示,按规定法医鉴定报告应该在七天之后出具,但是时至今日她仍未拿到。此后该法医门诊工作人员更是多次打电话,要求她去深圳市公安局位于市二医院的法医门诊再做一次鉴定。丘某认为,这是试图推翻第一次的鉴定结果。 南都记者 李亚坤 相关回应 南山区公安分局:当事人不配合再做伤情鉴定 不过南山区公安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,第一次鉴定后,他们怀疑丘某系陈积伤,并非在该次家暴事件中发生,因而要求丘某配合做第二次鉴定,但是丘某一直不予配合,导致丘某的伤情无法确定,因而无法立案。 南山区检察院:依法办事 绝不偏袒 南都记者前日联系到余某本人,余某表示网帖所述内容均不属实。他要求次日与记者在单位面谈。不过此后南都记者曾短信、电话联系余某,均没有任何回音。而余某的工作单位南山区人民检察院,有负责人则表示,余某系该院的职工,并非办案人员。网帖发布之后,他们也与余某谈了话。告诫余某作为一名党员,要以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。他们也相信公安机关会按法律来办事,该院绝不会偏袒。 律师说法 可再做伤情鉴定澄清疑点 深圳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方壮毅则认为,法医鉴定作出后,当事人均可以提出异议,再做鉴定。该案中公安机关提出疑点,当事人可以再做一次伤情鉴定,前后两相比对,尽量澄清疑点。有不愿具名的法律界人士则认为,由于当事一方系检察院工作人员,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影响,如果异地办案或将降低这种影响。不过他也认为法律上对此并未有强制性规定。